寄递证介绍信(必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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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递证介绍信 第1篇

一、委托人:性别:专业班级:

身份证编号:

二、被委托人:性别:专业班级:

身份证编号:

三、委托原因及事项:

委托人(__学院__届毕业生,_-党员)现因工作在外地,无法亲自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宜,特请被委托人作为委托人代为办理。

对被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人党组织关系转移的一切事项手续过程中,所经一切事项委托人均予认可,并承担相应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手写签字):

被委托人(手写签字):

寄递证介绍信 第2篇

为规范本项目部印章、介绍信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部管内各单位(部门)。

二、引用标准

依据《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印章介绍信管理办法)》。

三、种类

印章包括单位公章、财务章及各种专用章等。

四、职责和权限

1、项目经理是印章管理的主管领导。

2、综合部为印章管理的归口主管部门,负责本项目介绍信及各类印章的制发、收缴和管理。

3、使用项目部公章应由项目经理经理或主管领导签批。

4、使用部门印章,由本部门负责人签批。

5、使用领导个人印章,由领导本人(或授权其他领导)签批。

五、管理内容与控制要求

1、印章的规格、式样

项目部公章一律为圆形、红印,直径不大于,。

2、印章的刻制、启用

需要刻制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必须经项目经理和主管领导批准,由综合部统一到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刻制。单位公章刻制

后,须报上一级批准单位备案,并由上一级批准单位发文启用。

3、印章的管理

1)本项目部印章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印章管理人员应尽职守、照章办事,严把用印关,印章不得随意放置,节假日加封,并建立严格的印章保管和使用登记制度。

2)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须经符合管理权限的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本单位印章。

4、使用印章审批权限

1)凡以项目部名义下发的通知、工程验工、开工报告等,必须经项目部领导签字批准,到综合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使用。

2)凡以项目部名义与有关单位联系工作的介绍信,需要加盖项目部公章的`,必须经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4)需到外单位用印时,印章使用部门履行领导签批手续,到综合部登记取用印章(模),由印章管理人员随同监印,当日用毕送回。

5)各种例行业务用印,须按有关业务规定办理批准手续后方可用印。

6)需盖公章章时,必须检查签发手续是否完备,按照规定的份数用印。印章要盖的端正、清晰。公章位置上不压文,下骑年盖月。严防错盖、漏盖。严禁使用空白盖印文纸。凡不符合用印规定的,综合部有权拒绝用印。

7)办公室根据撤销机构批文收缴登记制发的印章并登记销毁,不得私存或自行销毁。各单位的其他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

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当将原印章及时送交制发单位封存或销毁。

10)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法惩处,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

5、介绍信的使用管理

1)介绍信应规范格式,设有存根联,并编号使用,存根应规定保存期限,以备查证。介绍信落款和骑封处加盖印章。非正式介绍信(便函)应进行登记备查。

2)凡以公司名义开具介绍信(包括下属单位换信),必须经公司有关领导批准签字。

3)一般情况下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上用印。特殊情况下须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并限定有效时间,用完后将使用情况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并做好记录存查。

寄递证介绍信 第3篇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一览(部分)

1.切记:此表内容未能涵盖所有单位,仅供参考,使用前请认真咨询所去单位。

2.部分高校可能会属地管理,即归所在市的市委组织部管理,此时要咨询所去高校。

3.一般情况下,各级中学的组织关系抬头为“_××省(市、县、区)委组织部”。

4.吉林省实验中学、吉林省二实验学校、吉林省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长春市外国语学校等归省教育厅管理的学校,抬头应为“吉林省教育厅直属机关党委”;归长春市教育局管理的学校,抬头应为“_长春市委组织部”;吉林省人才交流中心,抬头为“吉林省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才党委”,长春市人才中心抬头为“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党委”。

寄递证介绍信 第4篇

京区党委组织部:

_________同志,性别:_______,______岁,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现为________________支部(正式/预备)党员。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该同志需要将组织关系转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党费交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党支部

【党组织关系的介绍信模板四】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同志(男/女),_____岁,______________族,系_(预备/正式)党员,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由___________________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请转接构造干系。

该同志党费已交到__________年_____月。

(有效期__天)

(盖印)

年月日

党组织关系怎么开8

1.什么是党员的组织关系?

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按照党章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申请入党的人一经被批准入党,接受其入党的党组织就把其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从此就确定了他的组织关系。党员的组织关系一经确定,党员就可以而且必须参加该组织的生活,并在其中积极工作。

2.接转组织关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党员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党组织的一项严肃工作。认真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对于严密党的组织,增强党员党性和组织观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3.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哪些?

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有三种,即中国_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中国_党员证明信和中国_流动党员活动证。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_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_党员证明信或中国_流动党员活动证。

4.什么是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关系的凭证。党员因工作单位发生变化,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即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组织关系转出后,党员在党组织中的隶属关系随即发生变化,党员应在转入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

没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的,新的单位党组织不得承认其党员身份和安排其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5.什么时候要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党员因工作调动、参军、学习、转业以及其他原因,需要从一个地区或单位调到另一个地区或单位时,为了使其方便地在党组织中生活,也为了便于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党组织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相应地改变党员的组织隶属关系,及时地将其组织关系从原来所在的基层党组织转移到所去地区或党委的基层党组织。

6.在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中对党员的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10号)规定,对党员的要求是:

(1)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道。

(2)短期外出或外出时间较长但无固定地点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主动与原所在单位党组织保持联系,汇报外出期间的有关情况,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3)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7.毕业生党员如何转移党员组织关系?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高校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ZF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需要亲自将党员组织关系一并转出。无特殊原因,毕业生党员不得将组织关系留存学校。

(1)对于工作或学习单位已落实的毕业生党员:

凡党员所去单位已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或县以上ZF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2)对于毕业后去向待定的毕业生党员:

暂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父母工作单位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ZF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但在转移组织关系前一定与转入单位联系协商,经同意后方可转入。

总之,毕业生党员应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前一定要向用人单位咨询清楚开往何处。

8.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程序是什么?

转出程序为:(1)经本人向所在党支部申请;(2)学院党总支开具介绍信;(3)逐级接转到你所要去的单位党组织

9.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时间是多长?

《中国_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有效时间最长一般不超过三个月,毕业生党员应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去所去单位党组织办理接转手续。

我校开出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珠海市内的,有效期一般为15天;到本省其他市的,有效期为30天;到外省、市的,有效期一般为60-90天。

10、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应该怎样转接和携带?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党员本人携带,到组织关系接收地或接受单位党组织报到并接转组织关系,不得将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邮寄给接收地或接收单位党组织。

11.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和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关系?

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是指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积极分子考察表、等组织发展过程中的各项材料的总称。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不能代替组织关系介绍信。即使毕业生党员本人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已经转达,如果没有组织关系介绍信,按照中组部的有关规定,党员身份将不被承认。

我校正式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装入本人人事档案,与人事档案一并存放。如果毕业生党员自己要求自带自己的,请毕业生党员提前告知所在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并写出书面申请,则允许组织发展档案自带。各院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6月中旬前收集齐申请书统一到档案馆申请提取组织发展材料档案。所在院部将该毕业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密封好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交给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一般毕业生党员只须将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及组织发展材料档案交给目的地单位党组织,履行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即可。

我校预备党员的组织发展材料档密封好并加盖基层党组织公章,交给预备党员毕业生党员本人,并做好组织发展材料档案的交接工作(要求毕业生党员、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与经办此事的基层党组织教工党员亲笔签名)。此后发生的组织发展材料档案遗失或损坏等原因引起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能顺利转接的责任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承担。

12.毕业生预备党员应注意什么问题?

对于毕业生预备党员,如果落实正式工作单位并已顺利接转组织关系的,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实事求是地汇报自己在预备期内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并在预备期将近届满时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仍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及时向保存本人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可能是省(市)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家庭居住地党组织等)提出书面转正申请,要求党组织讨论自己的转正问题。

13.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的问题?

党员应妥善保管自己携带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切勿丢失。一旦丢失,党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的党组织或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院部党总支报告。党组织应对丢失介绍信的情况进行审查,如确系本人不慎丢失,可由本人向党组织检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后,方可由最后办理转移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予以补转,并立即通知接收单位党组织,原介绍信作废。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还应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若没有及时转接组织关系造成介绍信失效的不在申请补转之列,一般党组织关系的补转不得超过当年的12月。

14.如何处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问题?

党员自带组织关系应及时转移。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是组织观念淡薄的表现,也是党的纪律所不允许的。对于过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调查了解,弄清原因,分清责任。对于那些无正当理由,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因未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导致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要按照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15.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应该如何处理?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错或单位改派的,需将原介绍信在有效期内本人交回院部党总支,由院部党总支重新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6.毕业生党员应该如何看待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党员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离开原所在党组织,要及时转移党员组织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去地方或单位党组织报到。对那些没有正当理由,长期不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员,应该给以严肃的批评和教育,限期办理转移组织关系手续。对经过教育仍不转移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按照党章规定,视其情况,将给予党纪处分。

17.组织关系介绍信应如何填写

组织关系介绍信分为加盖我校党委公章和市委组织部公章的两种,一般如毕业生党员就业单位为本市的单位,并且单位有党委的,只需开具加盖我校公章的介绍信即可。如毕业生就业单位在其他城市或省份,则两份都要填写,其中加盖我校公章的介绍信的抬头一律填写:珠海市市委组织部。加盖珠海市市委组织部公章的则按照学生提供的抬头填写,一般都应该是县团级组织部门,或大型国企的党委。18.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以下将毕业生党员离校后经常出现的问题列举出来,供毕业生党员对照自身情况进行检查,以避免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1、毕业生离校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去单位党组织报到。造成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失效,当地党组织不予接收。

2、预备党员离校后,未找到工作(或忙于考研),把转正的事抛在脑后。预备期满后不及时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致使有些毕业生预备期超出半年甚至一年以上。落实工作单位或通过研究生考试初、复试后,用人单位(读研单位)党组织在政审时会产生疑问,为什么这位同学没有按期转正?是犯了错误,还是受过处分?从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也是对自己的政治生命极不负责的表现。

3、有的毕业生把组织关系与组织发展材料混为一谈,错误地认为组织发展材料随档案转出,即组织关系转出,造成组织关系长期滞留学校。

4、个别毕业生落实单位后,不安心本职工作,长期不去单位上班,当需要组织政审时,所在单位党组织以不了解该生为由拒绝出具政审材料,使学生党员陷于困境。

5、组织观念淡薄,长期不转组织关系,不交纳党费,不与组织联系,直到找到满意的工作,才想起组织关系。但因拖延时间太久,按党章规定已造成自动脱党的事实。

6、组织关系介绍信转出后不及时接转,粗心大意致使介绍信丢失。

寄递证介绍信 第5篇

京区党委组织部:

xx,性别:_______,______岁,民族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现为________________支部(正式/预备)党员。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该同志需要将组织关系转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党费交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

xxx

xx年x月x日